AI+安全智慧工地
惠州市建设工程智能视频监管平台(住建局数据对接版)
惠州市住建局发布《建筑工地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工作指引》,明确视频监控需对接住建局,并对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的范围、摄像头安装数量及类型作出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视频监控范围:项目视频监控应覆盖施工作业现场全域,实现全景式监控,涵盖项目基坑、主体各区域(制高点、施工作业区、钢筋加工区、材料堆放区)、车辆及人员出入口、项目部会议室(含班前教育讲评台)等区域。可辅助监控人员实名制进场、渣土车密闭情况、管理人员在岗状态、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人员安全行为、材料堆放以及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等。
2.视频摄像头安装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划分,摄像头安装数量与类型不同。50000 平方米以上不少于 6 路,包括塔式起重机等制高点至少 2 路全景摄像头、施工作业区等区域至少各 1 路全景摄像头、车辆及人员出入口各 1 路全景摄像头、项目部会议室或班前教育讲评台 1 路枪型摄像头、工人生活区至少 1 路全景摄像头;10000 - 50000 平方米不少于 5 路;5000 - 10000 平方米不少于 3 路;5000 平方米以下不少于 2 路,依实际情况取最大覆盖面,使用全景摄像头。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据工程总造价确定摄像头数量。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不少于 5 路,包括施工密集区等区域至少 2 路全景摄像头、车辆及人员出入口各 1 路(车辆用全景摄像头,人员用枪型摄像头,可兼顾使用)、项目部会议室或班前教育讲评台 1 路枪型摄像头、工人生活区至少 1 路全景摄像头;3000 - 5000 万元不少于 4 路;1000 - 3000 万元不少于 3 路;1000 万元以下不少于 2 路,按实际情况实现最大覆盖,使用全景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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