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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智能执法记录终端(住建局认证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为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规范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发布两项重要通知:
1.明确配备标准
配备范围:全市住建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施工单位委派至施工现场的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需配备。
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发放及统一管理检查记录仪,相关配备、通信、存储和运维费用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支。
硬件要求:记录仪需具备录音、录像(分辨率不低于 720P:1280720 像素,帧率不低于 30 帧 / 秒)、照相(分辨率不低于 32M:76004267 像素)、行走轨迹记录及无线传输(支持断点续传)功能,拥有不小于 140° 广角,具备防水防尘性能。
2.做好数据连接工作
因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检查记录仪上岗,住建局在 “深圳市建设工程智能监管平台” 上线该记录仪模块,用于实时记录检查全景影像(含点位及行走轨迹)。各单位需结合前期配备通知要求,参照《安全生产记录仪接入说明》,协同硬件供应商完成设备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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